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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奥规划: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3-05-24 18:08:05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300989        证券简称:蕾奥规划         公告编号:2023-037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资料图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有总股本 10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400,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

转增 54,0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62,000,000 股。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

由于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增发新股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

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 108,000,000 股增至 108,594,000 股。

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 108,59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50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 5,429,7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54,297,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8,594,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 108,594,000 股,权益分派实施后总股本

增至 162,891,000 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1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3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

转股总数一致。

年 6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3 年 6 月 1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资本公积金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转增(股)

一、有限售

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

条件股份

股份总数     108,594,000   100.00%   54,297,000   162,891,000   100.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股收益为 0.19 元。

承诺:“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减持的股份总额不超过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制。自发行

人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本人减持期间,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价格作相应调整。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进行调整,相关调整事项将另行公告。

 九、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天健创智中心 A 塔 8 楼

 咨询联系人:金铖、黄文超

 咨询电话:0755-23965219

 传真电话:0755-23965216

 十、备查文件

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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